|
轨道学院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2017-06-14 21:41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国旗护卫队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的,由学生处武装部直接领导的半军事化组织,是我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旗下教育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及以上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宗旨:爱护国旗、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当代大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升旗仪式、国旗下教育、国旗知识讲座、国旗班图片展览等教育形式,在广大同学中树立爱校爱家爱国的理念。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国旗护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 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整体工作安排,并制定国旗护卫队发展计划。只有职责上的大小,没有职务上的高低。由队长主要负责与学生处武装部等学校各部门的联系,组织联系参加校外各项活动,制定训练计划;副队长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国旗护卫队编制四十五名队员。其中设三名宣传干事、两名指挥,旗手、扬旗手各两名,男、女护旗手各两名。 第七条 宣传干事负责国旗班的日常及大型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负责在每周五联系下周一参加升旗仪式的系部的准备工作。 第八条 队长在每年换届后由上届队长、队员民主推荐,通过竞选上任,要求日常训练成绩优秀、平时表现积极、思想上进、队列素养过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全体队员服务,为国旗队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 宣传干事由新一届队长从优秀队员中任命。 第十条 学校可选聘教官、优秀退役大学生担任顾问和指导员,对国旗护卫队进行训练科目和思想教育的指导。 第四章 队 员 第十一条 队员的权利: (一) 队员有权在适当场合、以适当形式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队员有权参加护卫队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 队员享有国旗护卫队提供信息、培训、编发的有关资料、服装等权利。 第十二条 队员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执行组织制定的各项自律制度和决议; (二)关心、支持组织的工作,服从命令,认真训练,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承担组织委派的各项任务,接受组织有关的询问和调查,并提供组织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四)按时参加国旗护卫队例会,做好会议记录; (五)凡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周一升旗制度,着统一服装准时到主席台报到集合。如遇天气恶劣情况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奖励措施: 每学期末由正、副队长对队员进行综合考核,原则上按相应比例评出优秀队员和优秀国旗队干部,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学期末在本人综合素质考评中相应加分。(由平时的考勤情况、训练表现情况、是否参加过大型活动和为国旗队做出重大贡献进行综合考评) 第十四条 惩罚细则: 一、队员受到举报其有不文明和违纪行一经调查属实的,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款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进行除名处理。被处分的队员有权在给予决定后三日内向队长和副队长以及学校领导就处理结果进行申诉。 三、在执行任务和参加训练的各项考勤中,累计3次(含3次)以上不到的队员,给予取消国旗护卫队队员资格。 四、一个月内无故旷训累计3次视为自动退出国旗队,迟到、早退者5次以上的队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者酌情处理。 第十五条 国旗护卫队队员选拔要求: 一、热爱国旗,自觉遵守《国旗法》,乐于奉献,自愿加入国旗护卫队,统一听从组织安排,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二、选拔范围暂定为在校所有学生(男女不限);人数为45人,其中正队长1名,副队长2名,队员43人; 三、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身高1.70米以上(其中擎旗手、护旗手1.75以上); 四、要求队列动作过硬、军姿标准、形象气质佳。 第五章 纪 律 第十六条 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维护其尊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要会唱国歌,严守军事纪律。 第十七条 队员应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并勇于制止违法乱纪现象。 第十八条 队员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的规定,做到严格要求,严肃制度,严守纪律。 第十九条 队员要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在训练场上要绝对服从纪律,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训练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必须作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熟练掌握队列动作和其他技能。 第二十条 队员有参加国旗护卫队组织管理、为国旗护卫队发展献计献策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队员应努力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文化课成绩优良。 第二十二条 队员要团结互助,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第六章 训 练 第二十三条 国旗班护卫队所有队员都必须参加训练,常规训练地点学校操场,时间为每周二三四下午4:30——6:00,如遇恶劣天气具体训练地点由负责人在通知。 第二十四条 队员参加训练不准迟到、不到。原则上不准请假,实在有特殊情况,要按照请假制度提前向队长请假。 第二十五条 训练内容包括队员基本形体、动作,队列整体素质和整体风貌。训练的原则为严格、到位,刻苦、服从。训练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保持严肃。 第七章 升旗仪式程序 第二十六条 升旗仪式程序。 一、全体肃立、护卫队出旗 全体师生面向旗杆正站立。出旗手右手擎国旗(旗杆部分贴在右胸前),两名护旗手在出旗手两侧,护卫队经指定路线进行出旗分列式到国旗下,一人托旗,一人握旗做好升旗准备。 二、升国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升旗开始时,扬旗手行举手礼示意;全体师生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护卫队队员行军礼,目光随国旗的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场外人员在升旗开始时,须驻足行注目礼。 三、国旗下讲话由值周系部轮周进行。全体师生必须着正装,国旗下讲话要求讲话者服装整齐,有讲话稿,简短而主题突出,教育性要强。讲完话宣布仪式结束,将演讲稿交到国旗队办公室。 四、升旗仪式完毕,队伍带回。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修改权与解释权属于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一星较大,居左;四星较小,环拱于大星之右,旗杆套为白色。国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五角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中国人民;五颗五角星相互的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国旗护卫队 2016年11月1日
|